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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节
第一节
幼小的时候,她几乎没有吃过糖果。母亲总是生病,医生叮嘱说不能吃甜的和辣的食品,因此家里的餐饭都是清淡的味道,没有什么特别。
她生日的时候,也从来没有收到过蛋糕,更不用说巧克力之类。所以,对于糖果和这些物品的甜味,她是迟钝而不自知的。
那种甜蜜又温暖的味道,她还是在遇见程子谦后,才第一次品尝到。怎么说呢,那种感觉,好象是刚刚淋了大雨,回来后换了干净的衣服窝在被子里听音乐似的,那么舒缓,那么美。
她叫梁离洛。这是母亲取的名字。母亲是洛阳人,父亲说,洛阳是一个牡丹盛开的地方,大朵大朵的牡丹花,在春季里肆意生长,花瓣芬芳优雅,被美誉为国色天香。
后来,母亲二十岁那年离开了家乡,追随父亲到达这个多雨的南方城市,在刚刚知道怀孕的时候,母亲就已给肚子里的孩子定下了名字,说是无论男女,都要叫离洛。
离洛。离开洛阳。果真是如此,母亲后来的半生,直到死去,都再没回到过洛阳去。而洛阳,也不再有她的任何亲人和留恋。想来对母亲对生活的态度也是冷漠的,不然她不会活得那么寂寞。
尽管是如此,离洛每当想起母亲,却都无法将她和牡丹联系到一起,是的,牡丹是那样鲜艳和盛放的,与母亲的形象多么不同。母亲不像北方人,她是瘦的,苍白的,眼睛是无神而空洞的,她的肩膀单薄,嘴唇总是呈现出一道冷漠的线条,脸上总是没有表情,也没有任何神采。有些像南方的一种植物,那种开放在春天的矢车菊,它们清瘦的模样,总是会使离洛想起母亲。
离洛从不明白母亲,也不知道母亲的往事。她只知道,母亲的名字叫宋家贝,没有兄弟姐妹,父母早死,嫁了父亲之后,就一直跟随他,不曾有过波澜,曾做过是剧院里的音乐演员,擅长小提琴,但是后来,不知什么原因,得了抑郁症,便不再工作,整日呆在家里。
只是这样。那背后肯定会有一点曲折的情节,但是离洛太小,便一直没有人告诉她这些。后来,她长大了,她却还是不能知道这些秘密。因为,她母亲终究还是死了。再去探询那些或有或无的秘密,似乎也不存在任何意义。
她也终究,是长大成人。
长大这件事情,在离洛看来,应该算是世界上最残忍又最幸运的事。残忍在于,她必须和过去的自己道别,而那些珍贵的记忆,就因为这样的道别渐渐消失,她能在消失之前把它们铭记,但她知道,别人未必都能像她这样记得一切。而——幸运的是,她终于成为了一个大人,她终于能决定自己的人生了。
所以,在十七岁的那年,她离家出走了。
在离开家之前,她去了小镇的一家理发店,把自己的长头发剪短了。
她看着理发店镜子里的那个自己,那是一个有些瘦弱的少女,虽然苍白,但眉目清秀。在理发师剪刀的挥舞下,她的头发因此变成碎短的,刚刚到达肩的长度,有些零散,但看起来显得坚韧得多,不似之前那样柔弱。
回到家里后,她收拾了行李,穿着宽大的T衫,蓝色牛仔裤和白色球鞋,背着大大的旅行包,就这样出发了。
其实那个大旅行包里并没有什么特别的行李,那里除了衣服和书,只是一把小提琴。一把跟了她很多年的小提琴。
那应该是十年前。1997年的夏天。
父亲不在家。欧阳十三不在家。初五也不在家。即使在家,他们也应该是阻挡不了她的。
她去车站买了车票,如此简单,就登上了去往陌生城市的火车。是的,那是一个遥远的,陌生的城市,她知道那里有蔚蓝的海,有生长在路边带着柔软叶子的植物,有霓虹灯光,有无数迷离的路途,对于她来说,那是一个未知的世界。
但她并不因未知感到害怕,也不感到畏惧,因为她知道,那里住着程子谦。
程子谦,只要想到他在那里,她的心就是暖的。
她口袋一揣着一张干燥而发黄的纸片,那是程子谦走之前留给她的,五年前。他清晰地写着他新家的地址,写着他去念书的学校,写着他的名字,字迹那样工整,使她每次看了,都感动和心伤。
如今,她与这男孩,一别已是五年。
五年里,她没有关于他的任何消息。
可她永远记得第一次见到他的样子。程子谦,那个小小少年,他有那样干净的眉眼,那样好看的笑容。他给予她从别人那里一辈子也无法体会的温暖,他给予她自信,以及饱满的生活。
但他也走了。童年的种种往事,似乎都伴随着噩梦的姿态出现,突兀来去,交织着她的悲哀和怀念,她就在那种悲哀和怀念里,渐渐出落成大人。尽管她坚强独立,但那些脆弱的忧伤,还是像一个个被雨水砸出的小坑一样,在她的心里不断地打上烙印。
然后,某一天,当她对着镜子看自己的脸,才发现,自己长的和死去的母亲愈发相似了,都是瘦而苍白的形象,冷漠的嘴角,不会笑,即使笑起来,也不美。
她永远记得母亲死的那个夜晚,那个夜晚,她觉得自己被人生的炸雷生生给霹成了两半,从此完全残缺,不得恢复。她开始畏惧这个世界了,因为那畏惧,她觉得越来越冷。这冷漠的温度,使她渐渐变成了一个自己也不太喜欢的人。
如今,她更是有些怕了,她觉得不能叫程子谦看到这样的自己。她要改变,她要离开这里。她要寻找到当年的那个白衣少年,是的,她已冷了太久,她需要温暖。
尽管她不知道,那个人,是否还愿意给她温暖。
离洛对那陌生城市的第一印象,便是整洁。
那里过往的行人和车辆都很少,街道打扫的很干净。因为陌生,她觉得安全,坐在老式的出租车里看窗外,心里竟有些欣喜,觉得像是探入了一个新的空间,有一粒新鲜的种子,正在灵魂那里慢慢生长着似的,它想要冲破泥土,冲破黑暗,冲破所有班驳伤感的回忆,然后放声歌唱。
尽管她也不能预料,这是否仍是哀伤的歌谣。
那个季节,摇滚刚到,校园民谣刚刚呈现消失的姿态,夏天没有现在那么炽热,吹起的风也都是凉爽清净的。在知了的叫声中,那些路边树木的叶子愈发绿的光鲜,看上去会感觉有些耀眼,它们灼灼地在头顶上闪烁着光辉,就像是一枚枚的勋章似的,记录着青春里的过往与悲欢,而那些故事,不管对错,都一样嘹亮。
离洛并不知道,自己是因为什么,总是刻意要记得那么一天,但是,即使她不刻意去记得它,它也好象是在她灵魂里生了根似的。
她后来想,可能因为,那是青春里值得纪念的日子吧,而青春这个词语,对于所有的人的来说,都应该是一个永远不能磨灭的符号,这个符号类似于文身,文身对于生命来说,是年少时候叛逆的象征,而那一天——1997年的某一个夏日的午后,它可能就是她青春的象征。
所以,无论时间过了多久,它也还是会在她的心底留下刻骨铭心的痕迹。也正是因此,她才会清晰地记得那个日子。
那天,是她到这个陌生城市的第一天,就在那一天,她遇见了赵塔塔。
赵塔塔。这个名字对她来说,具有非凡的意义。她在后来的时光里,每当想起生命里有过这么一个人,都是要痛得弯腰的,她觉得自己直不起身子来,那些悲伤和无望,总是压迫着她的心脉,使她无法支撑。
如今想想,那的确是一个非常凉爽的夏天。现在肯定是没有那么凉的夏天了。现在的夏天,地面和空气总是都很干燥。即使有风吹过,也是焦躁和温热的风,不似那个时候,那时候的风是很清新的。
离洛打车停到了七中的门口,但下车后,她站在学校大门口那里,却并没有进去。眼睛环顾着向学校四周看了看,就在这个时候,她看见那家蛋糕店,蛋糕店的牌子是用木头做的,很别致,牌子上写着:“美好滋味蛋糕店。”
离洛突然感到自己还真有点儿饿了,于是她决定给自己买点儿吃的。
微风吹着她的头发和衣角,她背着行李向着那家蛋糕店走过去,到了柜台的时候,站在那里,她看见蛋糕店里面有个女孩儿。穿橘色衣服的女孩儿。那女孩正背对着她,好象是在给录音机换磁带,那是个有些破旧的录音机,摆放在一个小玻璃桌子上,它像是磁带突然被被卡住了,发不出声音来,于是那女孩用手拍了几下录音机,声音于是断断续续。但不出几下,又卡了壳。
离洛用手指敲了敲柜台的玻璃,但那女孩好象没听到似的,继续在摆弄录音机,没有转头。
离洛于是只好开口问:“你好!请问,可以给我一块蛋糕吗?”
于是,女孩听见声音回过头来。离洛一下子懵了,她呆了呆。心想,没错儿,我是看到了一个美女。
她面前的这个女孩儿有一张异常美丽的脸:她的五官很精致,眉眼很美。她有光洁的额头,明亮的眼睛,还有一张小小的嘴,这些组合在一起,显得那么匀称和漂亮。
她用一双清澈的眼睛疑惑地望着离洛,然后对着离洛微微笑了笑,说:“你好,欢迎光临!”
这使离洛突然的回过神来,而且还有点不知所措。
她见离洛这个样子,就问:“喂,怎么了?我脸上有东西吗?”
离洛摇摇头说:“没有。”
她笑了,问:“那你为什么老盯着我看啊?
离洛懵懂地应了一句:“啊?”
女孩指着自己又问一遍:“你为什么你老盯着我,我的样子,有什么不妥吗?”
离洛被她这么一问反倒不好意思起来,但迟疑了一下,还是很坦白地回答:“我盯着你是——是因为你很漂亮。”
她扑哧一声笑了。脸上是灵动又得意洋洋的表情,她说:“哈哈,算你有眼光,大家都这么说。”
离洛听到这里也笑了笑,不知道为什么,虽然是第一次见面,她对这女孩竟无端地萌生出好感来了。
女孩见她笑了,就俏皮地问:“怎么,你笑什么,是不是觉得我的脸皮有点儿厚?”
离洛很温和地摇了摇头,说:“不,不是。”
女孩笑笑,又问她:“你是来买东西的吧?要吃什么?蛋糕吗?”
离洛回答说:“是的,我要一块蛋糕。”
女孩儿偏着头望着她,微笑着问:“你想要什么味道的?”
离洛说:“巧克力吧。”
女孩儿笑吟吟地说:“可是,吃巧克力容易发胖哦。”
离洛说:“我不怕。”
那女孩递过一杯巧克力蛋糕给离洛。很漂亮的蛋糕,巧克力和奶油形成黑白色的花朵,让人看着就有食欲。
接着,那女孩儿又问她:“看你的样子很面生,而且还带着这么多行李,你是第一次到这个城市来吗?”
离洛回答:“哦,是的,你怎么知道?”
女孩儿笑笑说:“这附近街道的人我都认识,但没见过你,所以随便猜了猜,没想到被我懵对了。”
离洛也微笑着接过来她递过的蛋糕,付帐,然后准备离开。在她离开的时候,听见背后又响起那女孩甜美轻灵的声音说着:“欢迎再次光临,我叫赵塔塔。”
“恩。”离洛应了一声,礼貌地回敬说:“谢谢你。”
走到七中校园内的时候,离洛还不忘回头又看了看那家蛋糕店,那女孩又转过身去摆弄她的收音机了,离洛想起她笑起来的样子,甜美而明亮,真是个活泼快乐的人。离洛还看见,此时,蛋糕店门口的那棵大榕树的树叶正在在微微地晃动着,太阳光很刺目。树木的叶子显得很绿,很新鲜。
离洛拖着行李走进七中校园去了。这便是——她们第一次见面的情景。
外面是一片蔚蓝的天空。几只鸽子沿着学校的屋檐飞过去,在阳光下震动着翅膀,这似乎象征了离洛新生活的开始。
在转学手续办理好之后,离洛无事可做,所以,在经过操场的时候,她独自一人去看了一场篮球比赛。那场比赛就在七中的篮球场举行。
操场上的人很多,有欢呼声,喊叫声,以及篮球敲击地面的声响,操场上到处都呈现出一片欢乐和活力的景象。
离洛在操场的一个阶梯边坐了下来,她看见,那些阶梯的角落里,生长着很多小小的绿色的植物,她知道,那些植物叫作苔藓。在她家里屋顶的楼梯边上,生长着很多这样的苔藓,它们陪伴她一个又一个清凉的夏天。
她又环顾周围,发现一个穿白上衣的高个子男孩坐在她的旁边,应该也是来看球的吧。那男孩的样子并不是很出众,但长相很舒服,因为看球的人很少,他又穿着白色,不由使离洛多看了他几眼。
是这样的,她总是会对穿白衣服的人有特别的关注,她总无端幻想着那是程子谦,因为程子谦就总是穿着白色衣服。但遗憾的是,她明明又知道,那些人都不程子谦,在这个世界上,是不可能有任何一个人可以取代他的。
球赛中途的时候,离洛无意间看见,那男孩老是从口袋里掏出糖吃,她觉得很奇怪,就有意地观察了他。
球赛继续进行,操场上球员们在激烈地奔跑和投球。那男孩的手又伸进口袋,拿出一块糖来吃。离洛纳闷地想:真是奇怪,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那么喜欢吃糖的男孩呢?
这个时候,那男孩似乎发现了离洛在看他,他却不在意她惊讶的眼神,还对她笑笑,并且礼貌地把手伸到她面前来。离洛诧异着,却看到他手中放着的是一颗糖。他的手长的很漂亮,手指修长干净。而那颗包装糖纸很漂亮的糖,正安静地躺在他的掌心里。
离洛怔了那么一下。但是仅仅是片刻,她很自然地接过来,把那颗糖剥了糖纸,送到嘴里。
彼此无话,然后他们继续看球。一直到球赛结束,人群渐渐离场,那男孩也站起来准备离开,这时,离洛转头朝他笑了笑,说:“谢谢你的糖,很甜。”
男孩也笑了笑,没说什么。然后就这样,他们各自离开。
这是离洛第一次见到洛嘉毅,而且,这是离洛人生中第一次收到除程子谦之外,别人送给她的礼物,虽然,它小得也许不像是个礼物,因为,它只是一颗糖罢了,但是离洛后来一直想,她会一辈子记得这个礼物的。
第一次见面,他没有出声,她只说了一句话。
洛嘉毅也清晰记得这一天,他记得那是1997年,那时候,校园民谣还残存在年轻人的生活中。赵塔塔所在小店里有一架录音机,而且总是放着老狼,叶蓓他们歌曲。经典的《青春无悔》与《恋恋风尘》那些曲子,以及那些略带忧郁的歌词,也总是久久环绕这个小小的城市中。
那是一家蛋糕店,那时候在那个城市这是最早也是口碑最好的一架蛋糕店,总是有络绎不绝的客人。洛嘉毅那年刚刚省队的训练学校回家来,他也就是那些客人其中的一个。因为天生的血糖低,他自小习惯吃甜的东西,口袋里总是放着糖果,吃东西也吃含糖份的,所以,他也就习惯性的常常光顾这家小店。
所以,应该算是洛嘉毅先认识赵塔塔的。
每天,都有很多人排队站在蛋糕店门口等着买糕点。赵塔塔忙着招呼客人的时刻,洛嘉毅就把手插在口袋里,站在人群后面安静等。在等待的时候他同时观察着她。
在洛嘉毅的眼里,当时赵塔塔的样子真像是个孩子,无论年龄还是表情,都像是个孩子。她剪着很个性的碎发,发稍垂在肩膀那里。她的肩膀异常显得瘦,整个人也都是那么的瘦,看上去像一朵很小的矢车菊,也许这么形容并不贴切,但是,洛嘉毅看到她的时候,首先想起的就是这么一个比喻。
虽然赵塔塔很瘦,但她的眼睛和五官都很灵动,是一眼看过了就能叫人记得的容颜。那天,她穿着颜色鲜艳的橘红色小毛衣,在领子的地方还缀了一些花朵的图案的边儿,很漂亮的衣服,很适合她。
她总是很礼貌而开心地向每个来客点头,清爽的声音说着:“你好!欢迎光临!”或者是:“欢迎下次再来!”
当排队的人几乎走光了,终于轮到洛嘉毅的时候,她还是客气地说:“您好,欢迎光临!请问想要点什么?”
洛嘉毅笑了笑,他很诚恳地对她说:“你,能不能不要这么客气?”
赵塔塔眨巴眨巴大眼睛质疑地看着他,然后在瞬间她突然笑了,她很欢快地说:“好啊,其实我也怪累的。”
洛嘉毅又笑了笑,问:“你叫什么名字?”
赵塔塔:“我叫赵塔塔。”
“恩,你好。”他说:“我叫洛嘉毅。”
她耸耸肩膀,很可爱的动作。她说:“多么复杂的名字。不过蛮好听,我挺喜欢。”
洛嘉毅微微笑笑,问:“这店是你家开的吗?”
她又是惊讶地眨眼睛,很懵懂地问:“不是啊,怎么了?”
洛嘉毅疑惑地问:“那你为什么会在这里工作呢?而且,每天都在?”
赵塔塔笑着说:“我在这里打工啊,拜托,这还用问?难道你看不出来吗?”
这下洛嘉毅惊讶了:“可是,你,你的年纪看起来很小啊,像你这样的年纪。不是应该在学校念书吗?”
赵塔塔点点头说:“恩。是吧。我今年刚十八岁。”然后她问他:“你呢?你多大了?”
洛嘉毅回答说:“我二十岁。”
赵塔塔问:“你肯定还是在念书吧?”
洛嘉毅回答:“是的。你呢?你不念书了?”
她笑。像是听到了很好笑很好笑的笑话:“我都很多年没念书了啊!”
洛嘉毅不明白的问:“为什么呢?”
赵塔塔耸耸肩,无事一样地解释说:“因为我讨厌学校的死板教育,我喜欢自由,就这样而已。”
洛嘉毅点点头:“哦,原来这样。”
那一天,他在她的店里逗留了很久,一起听了很多歌曲。都是校园民谣。很浅淡温和的曲子,衬着外面懒洋洋的夏天的太阳,使人感到很舒服。
后来,在他准备离开的时候,她递给了他一块巧克力蛋糕,并且笑着说:“给,这个免费,这是我请你吃的。”
洛嘉毅说:“谢谢。”
赵塔塔又甜美地笑笑,她问他:“哎,那个,洛——叫洛什么来着你?”
他回答说:“我叫洛嘉毅,有什么事吗?”
赵塔塔有点不好意思地问着说:“那个,我们——算是朋友了吧?”
洛嘉毅笑了笑。然后他点头,说:“恩,当然。”
赵塔塔又问:“你会经常来吃蛋糕的,对吧?”
他微笑说:“当然。”
赵塔塔笑,说:“那就好。再见。”
洛嘉毅也说:“再见。”
然后洛嘉毅从蛋糕店离开,赵塔塔看着他的背影,开心地笑了笑,继续忙着招呼走过来的客人。
在离开赵塔塔的小店之后,洛嘉毅准备去七中看看有没有篮球比赛。事实上,他都好几年没在七中打过篮球了。他刚刚被体育大学特招录取,而七中,是他的母校。
他没想到的是,那天的七中的操场上刚好有一场篮球比赛。于是他就坐在那里观看起来,而且,在无意中,他注意到他身边有个女孩,她是来看篮球比赛观众中唯一一个女孩,因此他多看了她几眼。他发现,她的长相其实很清秀,她留着及肩的头发,穿着大大的白色衬衫和白球鞋,看起来似乎很孤单似的。
在比赛中途,因为稍稍有些头晕,他便从口袋中拿了糖吃,在他第三次剥糖果的时候,他似乎能感觉到有目光在注视他。于是他转头看了看她,那女孩的眼光是有些疑问的,他于是笑笑,心里想,她肯定是在疑惑一个大男人为什么老吃糖吧。
于是他礼貌地递了一颗糖给她。
她似乎怔了那么一下。但是仅仅是片刻,她很自然地接过来,把那颗糖剥了糖纸,送到嘴里。
彼此无话,然后他们继续看球。
一直到球赛结束,人群渐渐离场,洛嘉毅也站起来准备离开,这时,那女孩转头朝他笑了笑,说:“谢谢你的糖,很甜。”
洛嘉毅也笑了笑,没说什么。然后就这样,他们各自离开。
这是洛嘉毅和离洛第一次相识的情景。他没有能预想到,自己在同一天认识的这两个女孩儿,日后会和他的生活有那样大的关联。
可是,如果时光真的能倒流回去,他会放弃那一次的重逢,去选择别的道路么?结果他内心的回答是——不能。
是的,即使悲伤和残酷始终伴随,他也没有因为认识她们而懊悔过。他后来常常会想,倘若没有那样的一次相逢,他的人生还会有什么意义呢?即使,他后来都要在孤独中度过,那又有什么关系?
如此,他就觉得,一切都是命中注定的。
夏天快要结束的某个傍晚。他们三个都聚集在塔塔的小店里,圆圆的小玻璃桌子边刚好三个板凳,他们围坐在一起聊着天。
说起他们彼此第一次见到对方的情景,他们都显得饶有兴趣,尤其是塔塔,这一个夏天与离洛和洛嘉毅的相处使她非常兴奋,说起话来手舞足蹈。她的录音机里的歌曲也由校园民谣开始改变为摇滚,魔岩三杰的音乐,此时的音乐是张楚扯着嗓子唱着:“姐姐,带我回家,牵着我的手,我有些困了……”
塔塔高兴地说:“好听啊好听,离洛,你是在哪里弄到的这些音乐?我以前怎么不知道还有这么过瘾的歌?”
洛嘉毅平淡地接过话来,温和地说:“那是因为,你以前没正式的接触过摇滚,你听的都是一些民谣。”
赵塔塔点头说:“恩,不过我倒有一些朋友的朋友在做摇滚,据说还成立了一个乐队,我偶尔看到过他们声嘶力竭唱歌的疯狂样子,当时还以为他们神经病呢,可没想到,原来真正的摇滚音乐也是这么震撼人心的。”
离洛应着她的话说,淡然说:“没错,其实摇滚和别的音乐一样,都是一种表现生活的形式而已。”
赵塔塔说:“可我现在彻底醒悟了,我觉得摇滚才算是真正的音乐啊,就像一部电影里说的,哦,怎么说来着,对了,他们说,电影才是原创,而生活都是模仿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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